酷爱读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三百零六章 现实的无奈,整个论坛束手无策!

而被众多网友骂完之后。

这个自称小学生的账号,就再也没发过言。

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不过……

经此一事。

他发现他收到的捐款似乎增长了一大截。

这件事倒是刺激了不少人的“网络正义感”。

后台明细里,他能看到多出了许多人给他捐款,大部分是十块、五十块的。

“等筹款时间结束了,说不定可以在市中心付一套首付。”

秦学义一边推着老父亲,心中同时琢磨了起来。

反正这钱他来的也是光明正大,不犯法。

他也没去骗人。

自己老爸得了绝症,也是真的。

多筹一点钱,利用社会上的爱心,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相信也是这些爱心人士希望看到的。

“要是钱多了,还可以换辆车……”

想到这里。

他不禁有些激动。

父亲得了绝症的悲伤,也被冲散了不少。

……

宛城。

某重症病房。

“小孩的情况……目前倒是稳定了,但颅内受到了巨大冲击,身体多处骨折,能不能苏醒就要看个人造化了。”

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抢救。

一个满脸疲惫的主任医师看着周小清的母亲王霞,叹了口气。

一副已经尽力的模样。

“您……您说什么?”

而王霞听后,只感觉双目一黑。

整个世界……

彻底崩塌了。

“我是说,小孩最大的可能,就是变成了植物人,能不能醒来就看有没有奇迹发生了。”

主任医师看着王霞,温声宽慰道:“你们……节哀。”

其实。

这么高跳下来,能抢救过来已经是奇迹了。

好在掉落途中撞到了树干,缓解了一下冲击力,再加上送治及时,才保住了一条命。

但……

受到的神经性创伤,却是回天乏术了。

“医生,我求求你,救救小清吧,她今年才六年级啊,平时很有爱心的,就是没事喜欢刷手机,她还有大好的青春,不能就这么醒不过来了啊……”

王霞紧紧抓着医生的手,哽咽了起来。

不断哀求。

声音凄切,让人不忍卒听。

而在她的身后。

周小清的父亲、大姨、二叔等一群亲戚都眼巴巴的围着医生,不断恳求着。

“医生,你们是我们宛城最好的医院,肯定有办法的,实在不行我们就转院,转到那些大城市的医院去!”

“医生,求求你们了,我侄女今年才十二岁啊。”

“她平时真的很善良,也很听话,不乱花钱,学习成绩虽然一般,但老师都夸她很懂事……”

“你们一定要救救她啊……”

“……”

对他们来说……

植物人其实和死了,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永远不能动,只能躺在床上。

相当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生离和死别,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抱歉,这个我们也无能为力。”

这名医生看着众人,叹了口气。

表示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

他们医院的医疗水平其实已经很高了,就算送到国外去……

也不会出现太大的转机。

植物人这方面,一直是医学领域最难攻克的一块。

随后。

他又补充道:“你们……去把住院治疗和手术手续补办一下吧,然后好好休息一下,或许会有奇迹的发生。”

说完。

他满脸疲惫的离开了现场,高强度的手术工作让他也是一宿没睡。

但周小清的这些亲戚们……

却是根本睡不着。

在医生离开后,便忍不住讨论了起来。

“你们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清清这孩子平时挺听话的啊,才十二岁,也不至于跳楼吧?”

“好端端的,怎么就跳楼了?难道早恋了?”

“小学就早恋?不可能!就算别人家的孩子早恋了,小清也不会早恋的。”

“那到底是怎么了?你们两口子打她骂她了?”

“……”

众人的脸上满是不解。

越想越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劲。

纷纷把目光看向了周小清的父母。

周小清的母亲王霞这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默默拿出了一个手机。

将周小清的某平台账号点了出来。

给大家看了一遍。

上面还有周小清尚未发布的“临终遗言”。

“我觉得……她可能是被这些人骂了,她平时又很有礼貌,不会骂人,解释了别人也不听她的,然后一时想不开……”

王霞哽咽着,把她的猜测说了一遍。

她的女儿她最清楚。

平时虽然很乖巧,但对别人的看法却很重视。

在学校里,很少和人争吵。

有几次他们冤枉了她……

都气得好几天没吃饭,他们好说歹说,不断道歉才揭过去。

至于早恋这种事情……

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怎么不去死?怎么会有这种评论?”

“草!这互联网上还有这种人?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

“捐一块钱怎么了?一块钱就不是爱心了?捐款不是量力而行吗?”

“要我说,捐款一块钱的爱心和捐款一百块的爱心,根本没什么区别。”

“他们……这是不是犯法了?报警了没有?”

“……”

一群亲戚看完了手机,都当场气炸了。

不少人还爆出了脏口。

他们想过各种可能,唯独没想到是一块钱引起的。

捐款一块钱被骂。

那些网友们……

估计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就是因为这一块钱,差点把一条命给搭进去了。

“我报警了,可警察说……这事他们没法管。”

一旁。

周小清的父亲周振紧握着拳头,满脸的无奈。

他在知道女儿跳楼后,当即放下了手头的一切工作。

赶赴了医院。

同时报了警。

可警察了解情况后,却说这属于个人自发造成的危险。

网友们虽然说了“怎么不去死”这种话,但在法律上充其量扰乱了网络秩序,违背了网络发言管理条例。

并不属于教唆他人自杀。

“那意思是……咱们小清就只能这么躺一辈子了?”

众人听后,脸色都有些难看。

讨论……

戛然而止。

每个人都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这个事情落在他们身上……

似乎好像只能自认倒霉了。

或许那些网友还会说,谁让她心理这么脆弱,连一点指责都扛不住。

而周小清……

或许永远也不能睁眼看到这个世界了。

良久。

亲戚中,周小清的堂哥周绍辉突然站了出来,弱弱说了一句:“我最近加了个论坛,里面有不少人懂法的,我要不把小清的事情发到论坛里问问?”

周振和王霞闻言,对视了一眼。

默默点了点头。

事到如今。

报警也没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不过……

他们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尤其是周振。

作为周小清的父亲,他现在悲痛欲绝。

恨不得找到那个说出“怎么不去死”的网友拼命,一命换一命。

可是……

隔着一层网络,他连对方是谁都找不到。

想要为自己的女儿讨个公道,也没有任何办法。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up……度假去了?”

青岚看着给她回复的消息,有些无语。

没直播的时候。

她闲着无聊,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邀请秦牧打排位。

可秦牧却拒绝说他正在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四处度假。

“都消失大半个月了,up不会……真的想退网了吧?”

青岚撇了撇嘴,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秦牧自从发布了那个视频之后……

就真的没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据说一直在度假。

她旁敲侧击。

也没发现秦牧最近遇到了什么桉子。

似乎十分潇洒。

可她总觉得这和秦牧的人设不符。

正常来说。

这个时候秦牧应该满世界找素材,然后做视频普法。

而自从秦牧消声觅迹之后……

网上的喷子们,的确死灰复燃了一些。

就连小破站里,都出现了不少乱七八糟的评论。

“难道是之前高强度找素材……太累了?”

青岚忍不住滴咕了一句。

她只以为秦牧之所以能保持之前高强度更新,是因为一直在找素材。

实则不然。

那全是事情自动找到秦牧的。

“算了,逛逛论坛吧。”

闲着无聊。

青岚随手打开了每日必逛的学法联盟论坛,想要打发一下时间。

平时。

在秦牧没更新视频的时候,她在这个论坛认识了许多“同道中人”。

倒是也学到了不少“冷门”的法律知识。

也算是课后补课复习了。

论坛里,时不时会有人分享一下桉例。

让人帮忙分析该如何维权。

“咦?这个帖子咋三千多楼了?”

点开了学法专区之后,她一眼就注意到了一个帖子。

这个帖子的热度最高。

楼数已经三千多了。

标题名为《真人真事,我堂妹被人骂的跳楼,抢救及时但却变成了植物人》。

内容讲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在某平台因为捐款过少被一群网友们吐槽、指责。

解释之后。

网友们依旧不依不饶,不相信这个小女孩。

最终。

导致小女孩一时想不开,跳楼自杀了。

青岚看完内容,眉头紧跟着皱起。

光是内容。

就看到她血压有点飙升了。

一块钱竟和一条命对等,这实在是太讽刺了。

而论坛的人同样被气得不轻,从评论里就能看的出来。

一楼:真有这种事?那小女孩的父母得多伤心啊。

二楼:不行,我越想越气,这事你们报警啊,那些喷子把人差点骂死了,总得付出点代价吧?

三楼:不是说了吗?报警没用啊,这事有没有个懂行的律师站出来讲讲。

四楼:up才退出江湖多久?一个月没到吧?咋就出这种事了?

五楼:才十二岁,家里有女儿的人听不得这个。

六楼:要我女儿遇到这种事,我不杀了这些喷子全家?

七楼:楼上的,我不是打击你,你可能连这些喷子在哪里都找不到。

八楼:所以说,网络实名制很重要,可惜就算实名了我们普通人也得不到这些账号的信息。

九楼:那些指责小女孩的言论里,让她去死的那个喷子,应该犯了教唆他人自杀这个罪吧?

十楼:我是律师,我来说一句吧,如果教唆的是对自杀行为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的人(成年人和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且自杀行为没有侵害或威胁到《刑法》上的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法益的情形下,则不构成犯罪。

十一楼:我是法学专业的,也补充一句,自杀者剥夺的是自己的生命,而成年人和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享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同时被教唆者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所以教唆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十二楼:楼上的两个其实说的很对,让人自杀是没事的,不犯罪。

十三楼:看完上面几个人的解释,我更气了,那岂不是这些喷子们一点事都没有?

十四楼……

一连数千楼。

都在讨论这个事件,想要给这件事中受害者小女孩一个交代和公道。

但……

纵然他们论坛里有许多能人,也没能从法律的角度,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

教唆他人自杀,是不构成犯罪的。

除非教唆那些有智力认知障碍、精神疾病的人自杀,才会构成犯罪。

而这个小女孩……

已经满了八岁,属于有部分民事责任以及认知能力的人了。

知道跳楼的相应后果。

正常人都不会往楼下跳。

这种情况下。

对方是不会构成教唆犯罪的。

至于指责一元捐款的喷子们……

结合以前秦牧提供的桉例,这些喷子们最多是判个缓刑。

而且。

骂的人虽然有几百条,但大部分人的点赞数和传播量都没超过量刑标准。

能以诽谤罪起诉的……

估计也就十几个人而已。

雪崩之下。

虽然每片雪花都是凶手,但能受到惩罚的却只有部分人。

这点把论坛里的许多人气得不轻。

也是现实中最无奈的地方。

“人都自杀了,最多是……追究个缓刑?还只追究部分人?”

青岚看完了三千多楼,忙深吸了一口气。

缓解了一下差点被气炸的肺部压力。

三千多楼里。

出现了许多人法律相关专业的人,他们把桉子的里里外外都分析了一遍。

总而言之一句话。

追究可以,但效果不大。

那个喊出“怎么不去死”的网友,更是屁点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