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原神我是史莱姆 >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在等你啊喂

一缕清风吹过,将班尼特和雷泽身上混杂的气味吹到风起地的一个绿衣少年身边。

“这样也很好,不是吗?法玛斯。”

阳光明媚,此刻的法玛斯靠在风起地巨大橡树的树荫下,微风阵阵,阳光透过树叶投下斑驳的光点,像许多精灵自由的探索,时而出现消失,坐在风神像肩膀上的温迪,温柔的伸手,呼唤着清风。

“想睡午觉吗?要不要我弹奏一曲助眠?”

温迪把眺望远方的目光重新落在法玛斯身上,轻轻从风神像上跳下,坐在他身边,摸着法玛斯的脑袋。

法玛斯点点头,下意识蹭了蹭他腿上的过膝袜,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枕好。

柔和的旋律顺着风飘向远方,法玛斯握着温迪的衣角哎,逐渐进入了梦乡。

再次睁眼已是下午,法玛斯微微偏头。

温迪已经放开他,靠在风神像旁边睡得正香,绿衣少年难得的把两条麻花辫散开,发丝贴在脸侧,随风轻晃,闭目的他带着温柔的微笑入睡。

不忍心把他叫醒,法玛斯坐起,静静的看着阳光下,温迪的睡颜。

几秒钟后,他缓缓睁开了翠绿的眼睛。

清风微抚。

绝美。

“好看嘛?”

法玛斯有点呆滞的眼神,让温迪眼里闪过了一抹狡黠。

“嗯。”

“那…想要更多嘛?”

温迪支起身子,往法玛斯脸边凑近问道,发丝拂过他的脸,法玛斯忍不住伸手拨开,挠了挠脸。

“想。”

接下来这幼稚鬼肯定会提条件。

“那么请给我一个吻。”

温迪撅起嘴等法玛斯凑上来。

“就这么简单?”

法玛斯狐疑的撑起身子,用嘴唇在他脸上轻轻贴了一下。

“还要……”

法玛斯直起身子,向温迪的方向压去,少年搂住法玛斯的腰,闭眼等着他的亲吻。

看他的表情,法玛斯突然很想笑出声,但现在不行,随着身子的移动,两人的嘴唇就快要撞在一起了。

就在快要贴上时,温迪突然侧身一躲,法玛斯的嘴唇亲在了温迪的头发上。

稍稍愣了一下,法玛斯再次凑上前,又被温迪轻松躲过。

“温迪!”

法玛斯伸出手捏住温迪的小脸。

“诶嘿~我又不是不给你,别生气嘛。”

见法玛斯似乎有点生气,温迪毫不犹豫贴上他的耳朵撒娇,试图萌混过关。

“我想要带有蒲公英酒味道的吻~可以吗?可以吗?可以吗?”

“……”

完全拒绝不了。

“走吧,天使的馈赠。”

“诶嘿~”

温迪收拾好行装,立马牵着法玛斯跑向蒙德城,随着风远去。

千里之外,一座满满华夏气息的城市,高高挂起的灯笼用红黄色的灯光照耀着人们的脸庞,整座城市在四季分明的气候下,焕发出多彩的风华,热闹的市集还有充满韵味的美食香味。

在往生堂的一间休息室里,钟离端起了茶壶。

这里是堂内最静谧的地方之一,作为往生堂客卿,钟离在闲暇之余便会来到此处消磨时光。

他沏上了一杯刚刚泡好的桂花茶。正当他准备抿上一小口时……

“钟离先生!!打扰啦!”

“这是往生堂最新出的棺材噢!您看看设计得怎么样?”

伴随着一小段轻快的脚步声,先是一道棕黑色的帽子从门外稍稍漏出,接着,一位身材娇小的少女便快活地一跳而入,手里拿着几张图纸,是关于往生堂新设计的棺材。

“可以,便这样做吧。”

钟离其实并不讨厌身后的胡桃,但是就是应付不过来她的古灵精怪。

要说钟离为何在往生堂,理由很简单。

几十年前,一位有钱人家的老地主去世,遗嘱里写到要办一场相当体面的葬礼,而往生堂邀请璃月港最博学的钟离来操办,整个流程滴水不漏,让已去世的老爷子的亲戚子女哑口无言。

随后,老堂主就邀请钟离来往生堂担任客卿,但是被委婉拒绝,无奈,老堂主放弃了聘用钟离的想法,但是将他作为贵客对待,钟离在璃月港的所有的消费,都记在了往生堂的账上。

加上钟离向来不带钱财。

一个心照不宣的契约诞生了。

从那以后,找钟离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去往生堂,大家早已忘记了他其实并不是往生堂的人。

过去了多少年呢?老堂主将往生堂转交给一位叫做胡桃的小姑娘,失去旧友后,钟离常常外出,不留在往生堂中。

今天也是这样。

应付完胡桃的问题后,钟离外出闲逛,鲜衣怒马,华灯烟火。

是夜,星月浮水。

璃月港的玉京台上依旧点着大量的玲珑灯。

火光明灭不定,却也不减诱人兴致,听客们纷纷催促着卖关子的说书人继续,于是,激亢嘶哑的嗓音和着海风,如落水泛起的涟漪。

再过三个月便是著名的请仙典仪,璃月的七星解除了宵禁,允许外国游人随意进出,才让这群茶客如此肆意,以至于声量都盖过了打更人的示警声,也不怕招来巡夜的千岩军。

钟离接过添了热茶的茶盏,将目光收回。借着灯,依稀可见盏内的线纹,疏密有致、边界清晰,想来本应是上好的古代茶盏,只可惜盏沿有几道裂痕,有碍观瞻,否则也不会出现在茶摊上。

竹雨松风听琴韵,茶烟璃月赏书声,

这是属于老年人的喝茶听书时间。

“这回的茶水钱,该找谁付呢?”

今日的茶被替成乌叶,乌茶叶煮的茶水,嫩如丝,香如粉,但这种清晨采摘即食的茶叶,放置了一天,远没有刚摘下时煮得新鲜,禁不得细品,但偶尔喝上三两盏,对常年被金玉布帛供奉的钟离来说,也算是新鲜事。

在茶摊上坐了小半天,连老板都有点怀疑,这个身穿褐色山岩衫,金珀瞳孔的男子,难道真的付不起茶水钱?

一道熟悉的白色西装人影,从远处走来,对着他挥了挥手。

“钟离先生,今天又没带钱?”

“达达利亚。”

走到钟离面前的,似乎还是一位稚气未脱的青年,穿着得体,犹如天鹅绒包裹的白银利刃一般,在他开朗自信的性格之下,是锤炼到极致的剑客之躯。

达达利亚坐在钟离面前,用胳膊撑着身子,头顶橘黄色的卷毛随着动作一抖一抖的,好看的深蓝色瞳孔笑嘻嘻的盯着钟离。

身为愚人众执行官的达达利亚,掌管着至冬国的北国银行,毫无金钱概念的钟离时不时就会暗示让他付钱,而达达利亚也会爽快的付钱,因此,钟离也很愿意花时间和他在一起。

今晚,收到愚人众消息的达达利亚赶来帮钟离付清茶钱,坐了半天的钟离才下得来桌。

“承蒙公子照顾。”

钟离点头表示感谢。

“哈哈哈,下次记得带钱就行。”

就算这么说,达达利亚已经有下次依旧去解救他的心理准备了。

走在街上,钟离盘算着请仙典仪的日子也快到了,自己也得花时间好好准备。

“不过,那家伙怎么还不来?”

“是和巴巴托斯厮混得忘乎所以了吗?”

钟离想着,叹了一口气,和一旁像是小狐狸一般的达达利亚并肩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