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 第四百四十九章 这是什么东西?泔水吗!

安格伸出一根手指,射出红光滋在铁球表面。

“挎巴达!祛斑术?祛斑术还能这样用?这又不是美神城那些顾客的脸!”奈格里斯还以为安格要掏出什么神器,没想到却是祛斑术,祛斑术还能这样用?

“妙啊。”杜罗肯一拍大腿,情不自禁的夸赞起来:“铁里有没有杂质?肯定有啊,就看大人怎么定义而已,如果定义碳是杂质,那得到的就是纯铁,如果定义铁是杂质……”

但是不管定义什么是杂质,被祛斑术这样滋过,都不可能保持完整,只见碎铁砂哗啦哗啦的往外掉。

安格选择的是从下往上滋,碎裂的铁砂就在重力的作用下滚滚流淌,一个越来越深的小洞出现在铁球的外壳上。

不需要全部拆开,只需要一个小洞,大家的灵魂就可以探进去,查看内部的结构。

杜罗肯现在对内部的结构非常好奇,这么大的一个铁球,是用什么做动力,外壳上没有机构机结,是什么力量让它滚动起来的?

虽然祛斑术很好用,但要洞穿整个铁球,也需要两三个小时,安格足足放了两个多小时的祛斑术,才打穿了足足有二米五厚的外壳。

杜罗肯迫不及待的把意识探进去。

六米直径的大铁球,除去二米五厚的外壳,内部的空间就只剩下一米,这一米的直径里,最显眼的就是一个小型投送法阵,里面堆放着大量的魔晶。

这些魔晶被一种带粘性的胶粘到一起,并把它们粘在投送法阵上,这样一来,就算铁球滚动,它们也不会被筛来筛去。

“嘶——天才的创意,我说没有加料口,能量是怎么投进去的,我还在猜是不是用灵魂能量来驱动,原来不是,竟然是用投送法阵。”

投送法阵只进不出,但是无所谓,又不需要拿出来。

除了投送法阵,内壁上还有一些别的法阵,而最中央的位置,是一个圆形的铁笼子,里面是一只拳头大小的动物骷髅。

它拥有一个远比体型还在旺盛很多的灵魂,然而此刻,它却昏头转向的,身上的骷骼也散架了,洒满了整个笼子,显然被是大地之锤震散了。

“奈格大人,您来看看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杜罗肯让开了位置。

奈格里斯意念探进去一看:“认不出来,好像是某种鼠类的骨头,不过内壁的那些法阵我倒认出来了,奥术中的磁感术,用了反复堆叠的手法,增强了某种作用,但奇怪的是,圆心的两侧都有,方向却是反的。”

“知识之神大人真厉害,一眼就看出来了,我也觉得像,但不敢肯定,来,银币来看看。”杜罗肯说到。

银币凑过来看了眼,说到:“好像是仓鼠的骨头,那口腔两边空荡荡的,因为那里有囊,可以塞进去很多食物。”

“原来是仓鼠,为什么要在铁球里塞一只仓鼠骷髅?这种全封闭的空间,死亡气息进不去,用不了几年,灵魂就会衰竭而死。”杜罗肯讶到。

奈格里斯说到:“不怕,投送魔晶的时候,放一把魂晶进去就行了,仓鼠骷髅会在一堆魔晶里,把魂晶挑出来吸收的。”

也对,这是骷髅,又不是真的仓鼠,就算是真的仓鼠,也会在石头里挑出瓜子来啃。

“笼里塞仓鼠,该不会是让它转动里面的铁笼吧?”奈格里斯猜测到。

话音刚落,仓鼠骷髅眼眶的火焰亮了一下,散落四周的骨头被灵魂之力吸引着,拼凑起一具仓鼠骷髅。

对凭空冒出来的意念,仓鼠骷髅视之不见,直接在笼子里奔跑起来,笼子在它的奔跑下,迅速转动了起来。

整个铁球内部的法阵顿时被激活了,笼子转半圈,前面的磁感应增强法阵亮了一下,再转半圈,后面的法阵亮了一下,就这样转动着,前后的法阵轮流激活,整个大铁球咯吱咯吱的晃动起来。

杜罗肯用意念按停了里面的铁笼子,仓鼠骷髅往前一扑,顺着铁笼滚了一圈才停下来,然后茫然的抬头,望向这个陌生的意念,现在,它无法对投进来的意念视而不见了。

杜罗肯却有些失望的说到:“我知道铁球是怎么滚动起来了,强磁,仓鼠骷髅在里面转动铁笼子,笼子反复激活内壁的磁感法阵,产生磁力,导致铁球摇晃,晃动幅度越来越大,就滚起来了。”

“这么简单?”奈格里斯惊讶到:“难怪很多攻击它都不怕,这结构也太简单了,如果不是空灵之锤把仓鼠骷髅震晕,别人根本奈何不了它。这不是挺好的吗?结构简单不容易损坏。”

杜罗肯吐槽到:“一点也不好,结构简单,应用范围就狭窄,你猜它是怎么滚动起来了?”

一边说,杜罗肯一边踢了踢地上。

“铁矿!?因为地上有大量的磁铁矿,它才能滚动起来。那离开这里不就没用了?”奈格里斯反应过来了。

把内文拉过来一问,他也懵:“我没注意啊,圆滚滚大魔王出现过好些地方,但我没记下来,是不是矿区我也不知道啊。”

如此一来,圆滚滚大魔王的实用性就直线下降,从让杜罗肯惊艳的作品,掉成了让他不屑一顾的东西,应用范围这么狭窄,还不如把铁融了打几千柄刀呢。

奈格里斯没有杜罗肯这种对新技术的期望,反倒不觉得有什么,无所谓的道:“没用就没用吧,反正在这里有用,滚起来吧,碾到铁沙城去。”

安格的意念探进去一看,发现仓鼠的灵魂是有烙印的,这是一只有主的仓鼠骷髅。

捏爆仓鼠骷髅的灵魂,重新凝出一朵灵魂之火放进去,新生的仓鼠骷髅就属于安格的了。

用泥巴堵上滋出来的洞,用灵魂操控着仓鼠骷髅奔跑,咯吱咯吱的,大铁球滚动了起来。

……

铁沙城城门紧闭,门后堆满了沙袋,防止城门被撞开。

城上的守卫有些茫然,又有些忧虑,城主被杀,大矿主巴莫斯拿着不死权杖,率领着不死守卫进城,清剿城主的残余势力。

铁沙城因为是个矿区,常年械斗,所以比较特殊,大部分的建筑都建得像堡垒一样,即使领着不死守卫,巴莫斯也没办法短时间内清剿掉那些拒守堡垒的残余势力。

不过胜利是属于巴莫斯的,因为他拿着不死权杖,不死守卫不用吃饭,光是堵在城里,就能把敌人饿死。

城墙上的守卫已经投降了,反正城主和巴莫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圈养奴工,贩卖奴隶,强制挖矿等等,每年都要死不少人。

矿洞里暗无天日,事故频发,劳动强度大,防护也不周到,死人是经常的事,但巴莫斯有一点不好,他圈养尸巫。

传闻巴莫斯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一种秘法,能提高普通尸体转化尸巫的机率,容易诞生一些弱智的巫妖。

这些尸巫不知疲惫,皮糙肉厚,力气大,不用呼吸和吃喝,是最好的矿工。

但是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不死帝国严厉打击非法转生尸巫的行为,更别说奴役和圈禁。

可是不死帝国才几个人?矿区这么大,随便找个矿洞一藏,根本找不到。也只有这些本地土生土长的守卫,才隐约听过一些传闻。

不过城主也好不到哪里去,对手下的人也很苛刻,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本来谁掌权的都无所谓,可是昨天飞来了一队骨龙骑士。

他们发现城内的战斗,落下来询问了一番,立刻宣称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让巴莫斯停止这种反叛举动。

巴莫斯哪肯听啊,仗着自己的不死权杖,压根不搭理骨龙骑士。

骨龙在城市,特别是铁沙城这种堡垒式的城市里,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最后只能无奈的在空中盘旋,飞着飞着,有五头骨龙离群往北面飞去。

剩下的也开始轮换,保留四头在空中盘旋,另外四头不知去哪里休息,到了傍晚时再轮换。

这下巴莫斯有些慌了,这些骨龙骑士明显是跟他杠上了,离群而去的那些,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去找援兵了。

巴莫斯立刻下令加大力度,赶在敌人的援军到达前,剿干净城里的残余势力,以便他集中精力对付骨龙骑士。

为了迟滞骨龙骑士带来的援兵,他甚至还派出了秘密武器。

之前的进展缓慢,是因为巴莫斯想保存实力,不想在巷战中损失太大,反正不赶时间,困死饿死更省钱。

现在赶时间,不再保存实力,进度立刻就快了起来,到了深夜,城里原本顽抗的几个关键点已经清剿得七七八八,剩下的一些地方,可能是收到关键点被清除的消息,也不得不投降,现在只剩下炼金工坊还没有拿下。

炼金工坊的战斗,巴莫斯亲自坐镇,因为这个地方太重要了,铁沙城发展这么多年来,最有价值的东西全在这里。

“你们给我小心点,里面每一张纸都比你们的小命重要,一定不能损坏,每张纸上很可能记录着一种合金的配方,或者一种构装的结构,弄坏了我就把你扔到矿井里挖矿挖到死。”巴莫斯在那里大呼小叫着,全然没想过这样会让手下的人缚手缚脚。

半天推进不了几米,手下的人实在忍不住了,赶过来抱怨到:“大人,这样下去伤亡太大了,让我们上重武器吧?什么?不行?如果不上重武器,那就只能劝降了。”

“劝降?怎么劝?那些大矮子脾气又臭又硬,你有什么好办法?”巴莫斯也知道这样不好打,但上重武器绝对不行。

炼金工坊里的东西太珍贵了,大不了分一部分的人手把这里围困起来,饿死那些家伙,反正也只剩下最后这一处了。

“听说这些大矮子最喜欢酒,我们把美酒都搬过来,勾引他们?”手下的人提议到。

“好,就这么办。”

没过一会,大量的好酒推了过来,有人朝着炼金工坊里劝说着:“投降吧,我们大人有美酒美食美女,条件优沃,欲投从速。”

本来一点声音都没有的工坊里,听到美酒时,突然响起了一个吞咽声,然后接二连三的有了吞咽口水的声音。

好一会,一个粗犷的声音大喊到:“有什么好酒?呈上来我们试试,好喝我们就投降。”

几大车的酒推了过去,巴莫斯远远的补了一句:“只要投降,好酒要多少有多少。”

炼金工坊里钻出了一个邋里邋遢的矮人,只不过这个矮人有点高,身高至少两米,比所有人都要高一个头。

而且手长肩宽腰粗腿短,看上去就像一堵墙似的,难怪巴莫斯的人会叫他们大矮子,这分明就是矮人的放大版,如果把铜须那些矮人等比例放大,就是这模样。

大矮人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瓮声瓮气的说到:“真的是好酒吗?先说好了,不是好酒我们绝对不投降,雷霆的血脉,只有战死的英雄,没有投降的懦夫。”

巴莫斯和手下的人都懵了,什么意思?没有投降的懦夫?因为好酒而投降的不算吗?

大矮人拿起一坛酒,撕开酒封,咕咚咕咚灌了起来,灌了几口中骂了起来:“这是什么东西?泔水吗?这么难喝。”

骂完又咕咚咕咚灌了起来,一脸难受的喝完整坛酒,他把酒坛扔到一起,又骂了起来:“太难喝了,酸溜溜的。”

看着摔成碎片滴酒不剩的酒坛子,巴莫斯等人都懵了,这到底是难喝还是好喝?难喝你还喝得这么干净?这大矮子该不会是出来骗酒喝的吧?

大矮人又撕开了另一坛不同品种的酒,灌了几口后说到:“这不就是我常喝的朗姆酒吗?虽然不难喝,但这不算好酒,想凭这种货色让我们投降?作梦!”

巴莫斯确定了,这个大矮子就是出来骗酒喝的,正想下令弄死他,突然,大地颤动了起来。

正疑惑发生了什么事,轰隆的一声巨响,远远的看到城门的方向扬起了灰尘,城门被什么东西冲垮了。

轰隆声一路往这个方向靠近,地面的颤动也越来越激烈,都快抖起来了,附近的有的不死守卫,都像感应到了什么,不约而同的往同一个方向望去。

很快,巴莫斯就看到让大地为之颤抖的是什么东西了,竟然是他派出去的秘密武器——圆滚滚大魔王构装。

“怎么回事,圆滚滚怎么回来了?还撞毁了城门?”巴莫斯震惊的问到。

大铁球滚到巴莫斯的面前不远处,停了下来,但还是前后摇晃着,保持着随着滚动的状态。

一头发育不良的黄铜龙从大铁球后飞了出来,正想说点什么,却看到了车上的酒,顿时眼前一亮。

奈格里斯可是好久没喝过酒,生前喝过,死后就再也没有了,安格酿酒的时候它也没有尝过,心里痒痒的。

现在它的这具身体是活的,可以尝到味道,当即飞到酒车旁,撕开一坛酒,伸出舌头舔了一口,立刻骂到:“呸!这是什么东西啊?泔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