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永序之鳞 > 第1091章 冒险(4)(求推荐票)

桦木林里,来了一支骑兵队,每个人都穿着甲胄、持握着盾牌和武器。他们的装甲极为为轻便,并不穿戴常见的铁胸甲和宽边头盔,只有锁子甲和内衬铁片的皮帽。

这些人驱使着战马,不停践踏着林间的灌木丛,时不时还拿着狭长的马刀狠狠劈砍一二。之前躲藏到桦树林里的那些喀都灵村民,一个接一个地被骑手们揪了出来。

运气不好又或者躲闪不及的村民,身上还受了些伤害。有些人想要反抗骑手的暴行,可换来的却是带着猎猎破空声的马刀劈砍,身上的粗布衣服可没法保护他们。

只是,在有限几个反抗者之中,的确是有几个手里有武器的人给骑手们造成了麻烦。他们不仅是喀都灵的治安官吏、是那个法律讲述官的兄弟;同时,他们要么身兼屠夫,要么还干着铁匠活计——都得是孔武有力的人才能干的职业。

有些可惜的是,他们的武器不怎么凑手,那些短刀和手斧很难对穿着锁子甲、持握着盾牌的骑手造成太严重的伤害。而反过来,那些骑手的狭长马刀却相当致命。

每当一个反抗者倒地,骑手们都会高呼一声——“沙拉玛什”——这个词是塔普特语里“必胜”的意思。他们不仅是要鼓舞自己的士气,还要威吓那些村民。

当哈拉蒙德策马冲进桦树林里,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就是着这个词汇,这位格林家族的大少爷“唰”的一声拔出了自己的钢剑。

“我必须提醒您,现在您要面对的既不是苔原巨魔,也不是格里苏斯市长提到过的‘改造人’,他们只是一群塔普特某个郡长手下的雇佣骑兵。”在哈拉蒙德准备策马而去之前,一直骑着那匹驽马和他保持一个身位距离的老威瑟,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引得哈拉蒙德思索了几秒钟。

“你说的没错,”哈拉蒙德点了点头,重新把钢剑插回腰间的剑鞘。本来,他之所以会带着一行人来到喀都灵集镇,就是因为不想要在那片树林里继续盲目转悠着去寻找“改造人”的踪迹:与其大海捞针似地去找那么一个人,不如让对方来找他们。现在,虽然还不知道那群骑兵到底属于那位郡长,但是他们散播消息的能力,肯定要比老实巴交和土地打交道的村民要强得多。

于是,在老威瑟诧异的眼光之中,哈拉蒙德至极从马背后面的挎包里拿出一把转轮手枪。因为这是哈拉蒙德之前在上学时的金工实习作品,不属于格林家族提供的武器装备,所以哈拉蒙德才带着他来到了塔普特岛作为防身之用。当然,在进行成年试炼的时候,他不能使用这件武器。

由于这把枪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哈拉蒙德对它非常熟悉,拿着胡椒瓶灌上火药、填入气密片和弹头,再用枪管上折叠的杠杆将其压实这套流程做得那叫一个迅速。最多不过十几秒工夫,八连发的转轮火枪就被他完成了装填。轻轻在手里转了一圈,确认子弹都压严实了,哈拉蒙德才拨开了枪上的击锤。他的两条腿稍稍用力一夹,战马“萝卜”就接受到了指令,紧接着就跟一阵风似地撒开蹄子跑进了桦树林。

这么大一个目标,那群在林地里驱赶村民的骑手们不可能看不到。于是,立刻有三个骑手拨转马头以“品”字阵型迎向了这个不速之客。他们看见哈拉蒙德手里拿着盾牌,可是腰上明明有一把钢剑却没有拔出来,所以一开始真的没有以为对方是来教他们做人的,只以为他是个过路的旅客。

“来者止步!”

阵型最前面的一个骑手一拉缰绳,战马的前蹄微微扬起又跺在松软的地面上,并且发出“希律律”的鸣叫声。这个骑手用马刀指着哈拉蒙德,说道:“奔狼在这里作战,无关的闲杂人等速速离去,要不然连你们也一起收拾了。”说着话,他还虚劈了两下,刀锋斩过空气发出“簌簌”响声。

在格里苏斯给他的那份情报卷轴上,哈拉蒙德看到过有关“奔狼”的介绍,那是一个名为麦西乌斯郡长麾下雇佣士兵的番号,而那个麦西乌斯则是塔普特岛南部王者、维克塞斯国王的封臣。只是那位麦西乌斯并不是后者的铁杆拥护者,对于维克塞斯国王号召全体塔普特人同心协力抵抗约姆斯人联军(他们可能尚不知道软槭人也发动远征)的命令,执行得好像并不怎么上心。

“那些人只是一些村民,你们没有必要对他们动刀兵。”哈拉蒙德陈述了一个事实。在前来塔普特的路上,他学会了塔普特语,不过说得总归是不那么流利而且口音也说不上醇正。因此,刚刚同他喊话的骑手马上意识到,树林里出现的这一老一少两个旅行者多半不是塔普特人。

“攻击!”那个骑手当机立断,向同伴低声说道:“这俩人都是外乡人,务必小心。”

话音未落,他便径直策马前冲,另外两名骑手也分别从两翼夹向了这个外乡人。看样子,他们是下了决心要将哈拉蒙德一个照面斩落马下。哈拉蒙德不由得蹙了蹙眉头,马匹再快能有子弹快?他抬起手里的转轮手枪,连续扣动三次扳机。

“砰、砰、砰……”

三声枪响过后,火药产生的烟雾就笼罩了哈拉蒙德的身形。“萝卜”被枪声吓了一跳,硝烟的味道也刺激得战马连续打了几个喷嚏。好在它是一匹战马,天生胆子就比较大,而且这些天也和哈拉蒙德混熟了。从硝烟之中蹿出,哈拉蒙德稍稍安抚了它一下,这匹战马就再次冷静下来。

至于说那三个骑手,他们就比较惨了:距离实在太近,纵然哈拉蒙德的射击训练次数并不算太多,可是也绝无射偏的可能性。这三个骑手都是胸腹中枪,身上的锁子甲根本没法防住弹头,他们还都被子弹的拒止作用给推下了马背,甚至有一个人还被受惊的战马踩了几脚,显然活不成了。

这边闹出的动静,很显然也惊动了其他“奔狼”们,那些骑手见到战友被一个人用奇怪的武器射落马下生死不知,纷纷调转马头,也不管那些被其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乡巴佬了,全都向哈拉蒙德冲了过来。他们先是策马小跑,然后大步慢跑,纹丝不乱,步伐惊人得保持着一致。

毫无疑问,这些骑手应该都受到过严格的训练,否则决计无法操控马匹在树林里也能做出如此正规的冲锋动作。哈拉蒙德低下身子拉着缰绳,一边让“萝卜”兜个圈子以避免被奔狼骑手们围在当中,一边扭头冲老威瑟喊了句“你自己小心”。他驾驭着战马,冲向骑手最为稀疏的右翼,然后将转轮火枪里剩下的五发子弹全都倾泻一空。四名骑手应声落地,一个胯下战马被射中的骑手在坐骑倒地之前及时“骨碌碌”滚到一边,避免了被压在马下的厄运。而这个骑手也被激发了凶性,落马之后就直接化作步兵,把盾牌举在胸前继续冲向哈拉蒙德。

他是一个身材健壮肤色黝黑的壮汉,皮帽头盔的护颚下面露出修饰整齐的胡子,他跑到哈拉蒙德没有持握盾牌的身侧。此时,哈拉蒙德刚刚射空了弹匣还没来得及装填,只能随手把武器丢到地上,赶紧从腰间拔出钢剑用力荡开了劈向自己小腿的马刀。紧接着,他又借势头使劲一抹,割断了那人握着马刀的几根手指。聪明的“萝卜”也帮了主人一把,它扬起蹄子就踢中了那个人的盾牌,将其连人带盾牌踹飞出去好几步远,那人倒在地上口中吐着血沫,生死不知。

即便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可是随之而来的敌人则是加倍麻烦——哈拉蒙德只有一个人,而这片桦树林里的奔狼骑手足足有三十多人——在打斗的过程中,他的胳膊上挨了一刀。伤口并不算很深,他的挎包里还有自己配置的一种神奇溶液(就是他在行狩大屋地下室里用过的那种),可以很快把伤口修复如初。只不过,现在正正处于激战过程中,他没办法分心去为自己涂抹那种溶液。

正当情况变得岌岌可危的时候,转折点突然出现,一个穿着厚实板甲的矮人总算及时出现在树林里。“总算让俺赶上了!”戈林多兴奋地用矮人语狂呼了一句。然后,这个宛如铁皮罐头似的矮人就冲向了被奔狼骑手们围攻的哈拉蒙德,他双手持握着勾斧左右劈砍,将一个个骑手连人带马一齐劈成了两段。有些骑手的马刀砍中了矮人,只是他们手上的武器甫一接触戈林多身上的那件板甲,就会像磕碰上坚硬的花岗岩似地被弹开,甚至连给那件甲胄弄出个划痕都做不到。

矮人酣战不休,时不时地,他还会稍微矮身低头从敌人的马腹之下钻过。而每当他这么做一次,总会有一匹战马哀嚎着仆倒到地面上。因为那可怜畜生的肚皮,已经被矮人头盔上竖起的、带着锯齿的尖刺划开,鲜血和肚肠会同时从马匹的腹腔内统统滑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