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大明春色 > 第一千零四十七章 广阔世界

如今的东港要塞早已废弃,现代化的驻军、不再需要这样的工事了。它历经沧桑岁月之后,保存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比较冷门的景点。

掩体上昔日的弹坑斑驳,甚至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门要塞炮、也成为了这里的必看展览品。高煦抚摸着墙壁上坑坑洼洼的痕迹,在导游的带引上,沿着一道狭窄的人行石梯,爬上了要塞。

游客确实少,同行上来游览的只有另外几个白人。

终于看到了那门要塞炮,尾部的零件早就锈成一团,炮身也变成了棕色,没有了任何金属光泽。但是它的姿态依旧。斜向天空的巨|炮炮管,好似在述说着当年的威怒气势。

高煦仿佛看到了浓烟腾起、地动山摇,仿佛又听见了大明将士的怒吼,无数人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浴血奋战。

不过这座要塞废墟除了情怀,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大家离开这里,高煦又询问一番,附近有一处大明官军阵亡墓地。然后他买了几束鲜花过去。

相比要塞遗址,这块片墓地应该有人照顾。周围修了围墙,密密麻麻的坟墓前面、立的一块石碑也有人打扫,碑前放着一些已经枯萎的花束。

高煦走上前,把鲜花放在石碑前,心情复杂地看着石碑上刻着一个个陌生的名字,全是汉字。他抱拳执古代军礼,向石碑和墓地鞠躬行礼,心里默默地说:弟兄们,我来看你们了。

妙锦拦住了莫娜,退役的明军士兵杨魁也暂且没上来打搅,三人沉默着等待高煦。

高煦在石碑前站了很久,认真地把上面的名字默读了一段。那场东港要塞防御战,应该死了很多人,石碑上刻的多半是军官的名字,下面以“等人”这样的字样代替没刻上去的人。

接着高煦又对着墓地,唱了几句,“魂兮,归去,回故乡咯……”

以前高煦率军征安南时,跟着军中将士学的。短歌念唱得古朴,没有太多悲伤的调子,只有豁然的呼唤,就好像呼唤乡亲回去吃饭一样朴质,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唱起来有点沧桑之感。

大伙儿离开了东港要塞废墟,杨魁的态度好像又有了一些不同,还主动给高煦开车门。

……实地游览了苏伊士运河、东港要塞,高煦与妙锦商量,准备再找个酒店住两三晚,休息闲逛一阵便回国。这边实在是太热,俩人对那些上古神庙的兴趣也不大。

莫娜在车上提议道:“苏伊士西南边的海岸城镇上,有很多外国人,有酒店、夜市和酒吧,我在那里认识一个同校的同学,他是当地人。要不叫他一起,带你们走走。这边的环境比开罗市区要好。”

高煦与妙锦暂时没有回答,莫娜又坦诚地说道:“他父亲是开旅行社的,我也可以和他谈谈,让他把我介绍一些明国游客做导游。”

“来都来了,看看当地人的夜市什么的,也不错?”高煦转头对妙锦道。

妙锦点头附和。

大家在城镇上住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规模似乎没有开罗那家明资酒店大,却也很漂亮完善,甚至还有海边泳池和马场。

接着莫娜联系了她的同学,但是同学要傍晚才有空。时间还早,几个人就打算先去逛逛夜市。说是夜市,白天也在做生意,其实就是各种五花八门的地摊,特点是丰富而充斥着生活气息。

空气中飘荡着烤肉的香味、面粉制品的甜香,白天的人不太多,却也算繁荣,卖水果的、各种低端小商品的,什么都有。还有卖地摊衣服、传统服饰和布料的铺面。

高煦好奇地看那些商品的产地,几乎看不到有明国产的。大概因为明国的工业早就已经在市场顶端了,利润太低的制品都是别的国家在生产。

人们大多还是很热情善良,有的摊位老板还要求和高煦等人合影。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抱着鸽子、要游客摸,然后才说要收费。莫娜还提醒高煦和妙锦注意手机钱包,这边有扒手。

游逛了一阵,高煦发现莫娜的表情很奇怪,她发现高煦的目光时、又露出了笑容。高煦随口闲聊:“导游是不是来了太多次,有点烦了?”

莫娜摇头道:“我家乡附近也有个集市,没有这么繁华,不过小时候最喜欢那里。到现在,我也很喜欢来这样的地方。”她停顿了一下,终于说道,“刚才我在想,如果不是在担心着工作、只是来休闲游玩,那该多好啊。”

高煦品味着她叙述的一番话,便点头道:“确实,人出来游玩,很多时候玩的只是一种心情。”

莫娜似乎觉得很有道理,转头看了高煦一眼。

高煦与她说了一会儿,顾及起了身边的妙锦。他便转头观察妙锦,发现她正饶有兴致地听着,并没有吃醋,这才放心了。

妙锦应该是很了解高煦的。他与某些女性来往交谈时,有没有诸如欣赏女方美貌性感之类的歪心思,妙锦能感受得到。

于是高煦又大方问道:“你不是在开罗的酒店里工作?”

莫娜摇头苦笑道:“没有得到几个客户,遇到你们是我的运气,偶然认识。我是学生,你知道的、在酒店里的时间不长。客人到前台要导游服务的时候,酒店的人一般都介绍给别人,与酒店前台、管理人员熟悉交好的导游。”

高煦点头道:“我能明白。你刚才担心工作,因为读书的学费有问题?”

莫娜道:“我想去明国留学,然后在明国或者富裕的盟国找工作,然后汇钱回家。只要成绩优秀,明国学校有奖学金,但是一开始的机票、食宿费等花销也挺贵,需要自己想办法。”

或许因为、高煦与妙锦这几天表现得比较温和友善,莫娜忍不住倾述了一阵。她不想留在国内结婚生孩子、然后一辈子呆在家里,所以给自己定下了留学的目标。这条路不仅能达到她的个人人生目标,也能帮助家里人、毕竟矣及国内的收入太低,想来是一举两得

的事。

高煦也渐渐看出来了,这个女孩与普通女孩不太一样,莫娜更有梦想,也更努力向上。

“我知道世界很广阔。只要努力,就能进入更宽阔美丽的世界吗?”莫娜问了一句。

高煦却沉默了,他不知怎么想起了东港要塞的弹坑,过了一会儿,他才如实地说出了心里话:“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但是会付出更多。”

还没到傍晚,莫娜的同学便赶来了。他的名字非常长,反正高煦记不住,听音节里,取了一个“阿缅”来称呼。还好,总算不是叫穆罕穆德、叫这个名字的实在太多了。不过阿缅不一定是穆|斯林,因为矣及的宗教不止一种,高煦也不好问这种问题。

阿缅的皮肤特别白,长得胖胖的,而且也比集市上的大多当地人穿着干净,家境应该不错。而且他还戴着很粗的金项链,手指上戴着金戒指,手腕上是黄灿灿的金表。乍看、也不太看得出来真假,毕竟这边还是有一些抢劫的人和扒手,浑身珠宝不太安全。

高煦跟阿缅一比,就显得非常朴素了。他脚穿一双运动板鞋,灰色帆布裤,浅灰色半袖套衫,戴着个墨镜,浑身上下没有任何饰品。

不过阿缅是个很友善热情的人,起初给人的感觉还不错。他会说一点点汉语,当然与莫娜的专业语言没法比。

此时距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但阿缅很快就热情地招呼大家去一家餐厅,要大伙儿品尝当地美食。

莫娜用汉语说:“我的这个同学特别懂得美食,他找的地方,肯定比我找的好。附近好吃的,他可能都吃过。”她笑着说。

阿缅拿起手机,打开了他的社交账户,给高煦妙锦看。空间里都是有关他生活的照片,最多的东西是各种各样的美食和点评。

大伙儿便跟着阿缅,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主要由阿缅挑选,点了一些有特色的菜品。烤羊肉,烤鸽子,一种名叫沙威玛的像春卷的东西,一种叫库莎莉的米、粉、酱、豆混合食物,还有什么阿马尔丁的甜品,以及好像是冰淇淋的冷品。

十分丰盛。高煦尝了一下,感觉烤肉的味道还不错。

上冰淇淋的时候,高煦摆手道:“一会吃过饭再上。”

“不,不。”阿缅却摇头道。他接着换当地话说了起来。

莫娜翻译道:“他专门点的冰淇淋。这家的烤羊肉上洒了辣椒末,吃几口肉,再吃甜的冰淇淋,感觉非常独特。你们试试,要懂得享受。”

高煦心道:大不了拉肚子嘛。

看阿缅那么极力推荐的吃法,盛情难却,高煦便道:“我试试。”但他又提醒妙锦不要试,并解释说女孩子身体弱。

阿缅首先示范,吃了几口肉,然后吃冰淇淋,吃得津津有味,不断点头发出“唔”的声音,并向高煦竖起大拇指。